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拟修订 释放出哪些关键信号?

央广网北京7月15日消息(记者王晶)日前,交通运输部发文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拟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两件部门规章。

其中,对无证网约车司机的罚款力度降低,重罚网约车司机甩客绕道等行为,以及对货车司机违规降低罚款额度等内容备受关注。

交通运输部在官网醒目位置设置了“司机有话说”入口(图片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网约车司机罚款额度大幅降低 对平台处罚力度不变

记者梳理此次交通运输部对两件部门规章的修订内容,重点在于对无证网约车司机罚款额度的调整上,而对平台的处罚力度则保持不变。

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无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司机被查所面临的罚款,由原来的1万元至3万元下调至200元至2000元。

汽车行业分析师张翔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调整也就表明,无证司机罚款的最低值大幅降低,从最低1万元调至最低200元。不过,虽然处罚数额降低,却也不必担心黑车是否再次横行。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指出,网约车平台如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力度不变,依然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张翔表示,这个规定比较合理也很人性化,“之前处罚力度高,是因为行业处于一个严厉的整顿期,为了让违法分子不敢去无证经营、黑车拉客等,必须要重罚。但现在这个行业经过六七年的发展,以上现象逐渐得到改观,这种重罚机制就需要及时修订,让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他同时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网约车已经成为了一个数字庞大的从业群体的重要经济来源。处罚数额降低,让司机们不至于因为处罚过重而导致负担过重。

甩客绕道等行为处罚力度加重 提高4倍到10倍

近年来,网约车便利了很多人的生活与出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绕路、甩客等违规行驶情况时有发生,这是近年来发生频率较高的乘车纠纷。

一位来自北京的网约车使用者表示,此前出差去外地,就有司机通过故意绕道赚了一半的车费。采访中,有不少用户认为,网约车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就此,修改后的意见稿也作出规定,删除了关于未携带相关证件、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方面处罚的表述。对相关违规行为,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3号)执行。记者注意到,根据现行规定,网约车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修改后,同样的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明显加重: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前后对比发现,拟实施的新规定处罚力度比现行规定提高了4到10倍,”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北京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刘嘉熙律师表示,这对网约车司机将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也增加了乘客的安全感与信任感。

不过,张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目前网约车行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已经认证的网约车司机会将接不了的单子直接转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司机去接,比如叫一辆车去机场,来接人的车牌号与平台上显示的不符,也不按路线行驶。张翔认为,这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刘嘉熙律师也谈及此问题,并建议,目前网约车行业作为“零工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然需要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并通过行业自律,来进行引导和规范,以妥善解决网约车司机的行为规范等问题。

律师:不经意违规后 货车司机所要承担的金钱负担减轻

除了网约车,《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对货车司机的相关违法行为处罚内容作了修改。

根据规定,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也就是常说的“行驶记录仪”。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降低对运输企业和司机违规行为的处罚额度。

刘嘉熙表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技术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明确了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责任人的主体,是道路运输企业和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单位,而不是个人。而对于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有可能是个人或者企业)来说,处罚也更轻了,由原来的800元降低为200元。

刘嘉熙解释道,这就意味着,个人经营的营运车辆,比如大货车司机出现监控故障问题的,将只处罚200元,不会适用其他几条规定,出现上千元的处罚了。而相应的企业所面临的处罚也大大降低,减轻了相应负担。

不仅如此,原规定中,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等违规行为,可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征求意见稿将罚款额度修改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交通运输部表示,此次修改管理办法,主要是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开展的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

来源:央广网

话题:
No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