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5月起可在全国跨省异地缴纳
为提高执法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跨省异地缴纳工作。
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是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根据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可在全国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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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qianxinnet.com/qichezixun/19911.html 发布于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