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2个县被拟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近日,教育部发布公告,贵州22个县(市、区)被拟定为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据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对全国560个县(市、区)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实地督导认定检查。
其中,2017年12月4至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贵州省申报的汇川区、平坝区、瓮安县等22个县进行了督导检查。经过严格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得出四项结果:贵州2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均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在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上,22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22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22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
2月22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拟认定的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进行了公示,名单中包括了贵州22个县(市、区)。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22日至27日。
贵州省22个县(市、区)名单
六盘水市:盘州市
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区、赤水市、桐梓县、湄潭县、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
毕节市:大方县
铜仁市:碧江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三穗县、台江县、雷山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瓮安县、长顺县、龙里县、惠水县